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激发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释放消费需求,拉动有效投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工作原则,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先进产能比重水平和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到2025年,重点领域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级)占比稳步提升,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持续提升。重点推进100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投资额完成50亿元,设备投资增速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70%、5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汽车及二手车销售额增速较2023年提升2个百分点,家电销售额较2023年提升3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5个百分点。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领域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级),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重点推进130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投资额完成70亿元,设备投资增速达到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汽车及二手车销售额增速较2023年提升4个百分点,家电销售额较2023年提升5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个百分点。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到2030年,持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形成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设备更新、消费升级和循环利用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新模式不断拓展,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升,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提升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工业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更新。聚焦我市钢铁、化工、农机、矿用机械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重点推动钢铁行业加快对高炉、转炉、电炉等设备升级改造,农机行业更新柔性剪切、成型、焊接、制造生产技术及装备,矿用机械行业更新油压机、折弯机、工艺陈旧产线和在线检测装备,仪器仪表行业更新数控加工装备、检定装备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高端先进设备升级。针对光伏、光电LED、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光伏行业更新高线速小轴距多线切割机、多合一镀膜设备等先进设备,生物发酵行业实施萃取提取工艺技改,更新蒸发器、离心机、新型干燥系统、连续离子交换设备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三)推动试验检测设备更新。在煤化工、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重点推动设计验证环节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等先进设备,测试验证环节更新机械测试、光学测试、环境测试等测试仪器,工艺验证环节更新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工艺验证试验、安规试验等试验专用设备,以及专用制样、材料加工、电子组装、机械加工等样品制备和试生产装备,检验检测环节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建材行业以现有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等领域减污降碳、节能降耗为重点,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粉磨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有色金属行业加快高效稳定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2级及以上节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五)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重点,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控制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电子信息制造业推进电子产品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与自动化装配线集成应用。化工、钢铁等行业加快推进催化裂化、冶炼等重大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六)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精益管理、业务流程再造。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形成一批虚拟试验与调试、工艺数字化设计、智能在线检测等典型场景。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打造数字化车间。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以危险作业岗位为重点,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机器人替人”工程,打造智能工厂。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构建工业基础算力资源和应用能力融合体系,加快部署工业边缘数据中心,建设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设施,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加快建设智算中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加快通信基站建设,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础设施等升级改造,持续提升能效先进设备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发改委)
三、实施能源设备更新行动
(八)加快实施煤矿智能化改造。分级分类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率先推进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鼓励剩余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煤矿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局部智能化改造。2024年推动120万吨/年及以上和灾害严重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2025年其他各类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2027年全市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
(九)有序推进煤电机组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水平和深度调峰能力,促进煤电机组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积极有序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等“三改联动”。2024年完成123万千瓦改造任务。至2025年底,平均供电煤耗达到节能降碳认定标准,充分发挥好煤电的“压舱石”作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十)加快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以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工业炉窑、电机、电力变压器、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等为主要方面,推动各类用能单位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两高”行业企业要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深入开展能效诊断服务,按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健全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滚动更新和季度汇总《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争取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行动
(十一)加快推进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公共供水企业接收管理的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坚持急用先行、因地制宜,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率达到40%左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及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选用高效节能的电机、风机、水泵、照明器具等通用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老旧低效的重点用能设备,加快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扎实推进城镇老旧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分片区统筹改造,逐步消除运行年限满50年的污水收集管网,优先对老化严重、破损严重、明显影响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的管网和设施实施改造。到2025年,对全市10万立方米/日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完成节能改造及智慧化系统建设,全市城镇老旧污水收集管网改造率达到40%左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三)加快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各类热泵机组。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到2025年,改造完成供热支线管网约20公里,设施设备更新换热站约40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四)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推动供水、排水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分行业建设监测系统,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将监测系统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重点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到2025年,搭建形成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一张网”,基本覆盖重点业务领域。(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五)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建设物及设施老旧破损、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安防设施不齐全、服务设施不健全、居住环境不舒适、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养老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统筹安排、结合群众意愿、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到2025年,累计完成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550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六)加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等环卫设备,鼓励城市新能源环卫车辆的更新购置和推进环卫停车场更新扩建改建,积极对现有不能满足分类要求的老旧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更新改造。到2025年,环卫车辆更新率达到40%左右,垃圾中转设施设备更新率达到30%左右。到2027年,环卫车辆更新率达到60%左右,垃圾中转设施设备更新率达到60%左右。到2030年底,环卫车辆更新率达到80%左右,垃圾中转设施设备基本满足垃圾分类收转运要求。(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局)
(十七)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逐步淘汰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方式,加快补齐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不足短板,适时推动长治市主城区焚烧发电项目提标升级,不断提升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有力增强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到2025年,完成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建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60%以上。到2027年,完成长治市主城区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长治市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沁源县)建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实施交通运输设备更新行动
(十八)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换代,不断提升城市绿色化水平。鼓励各县区全域推广及更新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力争2024年更新公交车400辆,新能源出租车100辆,公交车电池组200组,2025年完成各县区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的整车更换和电池组更换工作,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较2023年增长25%。(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十九)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车辆营运管理等环节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积极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实施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行动
(二十)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支持引导全市农业机械设备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到2025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以2025年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为基础,到2030年每年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递增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十一)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落实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鼓励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列入县区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县区自行决定,不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加快丘陵山区智能、低损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大力推广玉米、小麦、谷子、高粱、马铃薯、中药材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持续开展机收减损宣传培训活动。2025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9%,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七、实施社会民生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二十二)提升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水平。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重点,支持符合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标准的实训教学设备更新,推动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健康产业等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实习实训水平,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能力工作水平。加快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到2025年,两所本科高等院校和35所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更新率达到25%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二十三)提高先进教学装备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我市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到2025年,全市40%以上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先进教学装备水平达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数据局)
(二十四)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重点依托长治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中研所附属医院国家重点中医特色医院,长治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等重大专项,推动市级重点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设备的医疗装备全面升级。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医院科学合理配置除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便携式彩超等设备。支持公共卫生方面设备更新换代,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病原体检测能力,更新配备生物安全柜、核酸提取仪、冷链等设备。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更新配备核酸检测设备、和酶免分析仪、血型分析仪及血液采集运输、储存设备升级改造。支持市级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提升产前诊断、生殖保健等设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更新升级市级院前急救信息化平台系统,建立全市一体化急诊急救平台。到2025年,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影像、放射治疗、检查检验、远程诊疗以及手术机器人等设备100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发改委)
(二十五)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更新升级病房空气净化、照明、防噪、家居等设施。升级改造现有病房卫生间,配置卫生洁具、消毒设施、改善通风设施,配备更新语音求助设备或紧急呼叫器,配套建设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到2025年,市县级医院、驻市医院2-3人间病房比例达到80%,拥有独立卫生间的病房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二十六)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重点加快市人民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能力提升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5G+智慧医院项目,市中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项目,市中医院、市中研所附属医院智慧中医院建设,以及和平医院、和济医院、厂矿医院信息化更新换代,实施数智技术赋能工程,打造医药数智融合发展“上党”高峰。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以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整合多类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卫生健康业务专网,联通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全市健康医疗数据交互、业务协同“一张网”。到2025年,服务器类、终端类、网络及安全设备类等更新2000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
八、实施文旅科技设备更新行动
(二十七)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更新行动。鼓励重点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加强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大中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迭代升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开展全市文化场馆设备更新行动,更新电子阅览设备、图书管理系统、书架、阅览桌椅等设施设备,推动市直5个剧团灯光音响等演艺设备更新工作。发挥好山西智慧旅游云平台长治分中心客流数据监测、流量预警等功能,及时掌握游客数量,助力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共建“游长治”微信小程序,包含门票酒店预订、精品线路、A级旅游景区简介、导游导览、投诉救援等功能,提升游客体验。推动博物馆、纪念馆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提升超高清制播和传输覆盖能力,鼓励电视台、广播台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等,加快制播传输发射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优质视听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能力。(牵头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博物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二十八)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市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鼓励市内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二十九)加快发展实验室经济体系。培育打造引领产业发展的实验室体系,推动大型科研设备的购置更新和以旧换新。结合长治重点产业与区域发展需求,聚焦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大健康、光电、光伏、钢铁行业、现代农业等6大产业领域,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和研发机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超前谋划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结合我市现有各类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等,构建“实验室经济圈”。制定完善支持实验室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促进实验室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并对市级以上各创新平台更新科研仪器设备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十)实施体育设施更新行动。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完成省十七运承办赛事的场馆改造升级任务,完成街道器材补短板工程体育器材配置、室外智能健身设施配置,完成“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任务。开展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更新,完善“十五分钟健身圈”。完成全市街道器材、智能健身设施县区全覆盖。推动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持续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
九、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三十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消费者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个人消费者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在市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予以一定倾斜。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十二)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增设回收网点,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十三)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市级财政,对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区提供财政专项支持,鼓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组织我市家电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通过“团购”“商家专场让利促销”“低息贷款、信用卡免息分期”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促消费活动。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健全承接废旧家电回收换新渠道,回收企业和站点主动承接废旧家电回收业务,完善回收渠道,实现应收尽收。家电销售企业加强与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企业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及时提供废旧家电入户拆卸、回收,新家电配送,安装等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和价格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参与以旧换新行动的积极性和便利程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三十四)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十五)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区和相关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以“全年乐享·盛惠长治”为主题,重点围绕家居、家装、家电消费,结合节庆时令、本土文化特色,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家装换新系列促消费活动,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促销,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十六)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实施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
(三十七)完善废旧产品回收网络。支持家电销售企业结合配送、维修等业务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支持洪洋海鸥、居然之家申报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支持各县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以车代库”等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
(三十八)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三十九)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按有关规定做好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继续执行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减收增值税。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个人消费者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汽车并在市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再利用水平。推动长治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依托屯留瑞赛格、襄垣聚合鑫、上党区承华科技等资源循环利用规模企业,统筹规划布局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四十一)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以建材、冶金、电力等主要工业固废产生行业为重点,更新改造工业固废产生量偏高的工艺,升级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面向煤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食品等已出台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行业,推进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业冷却循环系统和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十一、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四十二)加大制修订国家标准参与力度。聚焦汽车、健身器材、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十三)支持企业制修订国家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聚焦煤炭、冶金、化肥、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对长治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四十四)推动标准有序衔接。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质量提升,打造长治品牌。鼓励装备制造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长治标准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长治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十五)严格落实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耗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火电、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污染控制标准,提升冶金行业辐射防护检测水平。围绕我市半导体光电、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实施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大力推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宣传推广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稳步推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实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统计局)
十二、保障措施
(四十六)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申报支持范围,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十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反向开票”政策,落细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政策找人”,根据产业特点、企业实际,优化推出“清单式管理”“指标化筛选”“一户式推送”等“一政策一方案”的个性化精准推送策略,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清册,实施全流程跟踪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扎实开展风险分析,加强疑点数据监控,做好提示提醒,严密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四十八)拓宽金融支持渠道。优化金融政策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长治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四十九)发挥要素工具作用。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改、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对通过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系统更新改造既有用能工艺和设备、整体提升能效水平的项目,强化能耗要素保障,做好节能审查政策服务,加快立项、能评、环评、用地、施工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开展用地报批提质增效行动,畅通“绿色通道”,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报随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三、工作机制
(五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金融政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教育、文旅体育、医疗卫生、消费品、标准提升等10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具体负责本领域相关工作。
(五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及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与国家、省级政策衔接落实,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摸排细分领域更新换新需求,编制形成工作细则。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五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各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与推广。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广泛动员,做好与日常工作的衔接联动和宣传推介,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十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跟踪督导和协调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