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漳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福建省商务厅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4〕8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4〕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漳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有效需求为双轮驱动,顺应消费市场的新形势新趋势,加快构建绿色循环消费体系。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消费品市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7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超过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引导车主在国家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申领平台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购新补贴、汽车展销等活动。以市场化为原则,鼓励我市汽车商协会、销售企业发挥行业带头作用,联合金融机构对以旧换新车辆给予叠加优惠让利,提供报废车上门回收、线上交易等服务,扩大汽车消费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促进二手车流通交易。持续落实好二手车转让登记、二手车销售企业办理临时号牌、二手车出口、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等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引导二手车经纪和经销个体转贸易型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走规范化和品牌化道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汽车消费流通创新发展。加大汽车品牌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企业入驻漳州,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培育壮大漳州汽车经营主体。优化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在车管所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加快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汽车租赁、改装、维修等汽车后市场相关行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
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四)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联合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开展家电展销会、家电消费券、供需对接等活动,重点支持洗衣机、冰箱、电视、空调、热水器、烟机灶具、洗碗机、蒸烤箱、烘干机、扫地机、智能卫浴、按摩椅等常用家电跨品类以旧换新。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服务、回收、银行等各类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采取家电下乡、换新补贴、满减打折、分期免息、减息优惠等方式,促进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五)提升家电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对照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加大绿色家电家具应用推广,推进各地引导家电品牌企业在步行街、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开展新店首秀新品首发等活动。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维修等售后企业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支持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六)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加快培育服务便捷、标准规范、高效安全的二手商品流通企业。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商品回收,运用“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七)扩大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联合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开展家居促消费活动,发动家居卖场、零售企业、电商平台等共同让利,重点支持淋浴器、智能门锁、坐便器、床、床垫、沙发、茶桌茶几、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等品类,促进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等消费。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装家居消费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信用卡、消费贷的还款期限,推广信用卡低息分期,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八)优化家装便民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点等服务。引导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等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家居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城管局
(九)培育家居消费新增长点。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支持家居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推动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引导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带动家居市场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
五、畅通资源回收循环利用
(十)优化前端回收分拣体系。完善废旧产品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依托各类基层服务网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点、便民服务站点及生产、销售企业布局和建设一批回收站点,开展定点回收、以车代库、智能回收等多种便民回收行动,推行“换新+回收”“互联网+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十一)强化后端拆解处置能力。优化废弃产品拆解处置布局,培育多元化、规模化拆解处置主体。鼓励现有回收拆解企业加大拆解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入先进的拆解技术和设备,提高拆解效率。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推动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加强拆解过程的规范经营和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转移处置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十二)构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闭环。构建废弃产品有效回收循环利用网络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包括推动传统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有序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等。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加大资源再利用处理技术和设备投入,推进废旧汽车配件、家电等再生资源利用。积极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拓展资源化产品的应用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统筹协调。市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在旧物回收、以旧换新及二手交易等各环节高效协同,共同解决行业痛点、难点和堵点。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十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采取直补、消费券等方式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贯彻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支持相关金融机构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信贷保障、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优质金融服务等。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保障。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同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要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发债融资提升信贷投放能力,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信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