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4-06-14 来源:中国家电网 作者: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宜宾市商务局等15家部门印发《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发放补贴、便利回收等多种措施,力促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
政策速览
汽车换“能”
全国: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对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并在市内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含T)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10000元、7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宜宾市:按照宜宾市商务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放宽汽车以旧换新条件,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对不符合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报废乘用车,凡在我市报废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给予补贴:销售价10万元以下,每辆补贴2500元,销售价10(含)—20万元,每辆补贴4000元,销售价20万元以上(含),每辆补贴5500元。
家电换“智”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的要求: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采取交售旧家电方式购买的电视机、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需注意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制定差异化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财政补贴、金融政策等方式,促进需求迫切、拉动力大、购置成本较高的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家装厨卫“焕新”